







关于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(二期工程)有关问题的批复
索引号: | ZDDBG181153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1〕709号 |
发布机构: | 厅办公室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关于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(二期工程)有关问题的批复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1-11-01 |
厅运管局:
你单位《关于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(二期工程)有关问题的请示》(陕交运字〔2011〕44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:
一、为满足运政管理的需要,同意你单位增补咸阳、渭南、杨凌、安康四市区运管处交通行业专网交换机,费用从你单位“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工程”中列支。
二、同意你单位利用省厅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平台,扩展实现厅运管局至市运管处的公文传输功能,产生的公文数据由你单位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要求进行归档。系统扩建所需费用从你单位“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工程”中列支,有关技术问题请遵照厅信息中心有关要求执行。
三、由于省厅交通行业专网工程建设范围只涉及到交通行业各主管单位,因此运政业务办理大厅联网工作应由你单位自行完成,费用从你单位“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工程”中列支。
四、同意在西安市维管处增加专网节点1个,联网设备配发、配置工作由厅信息中心依托交通行业专网二期工程一并实施,涉及的网络链路协调工作及链路租用费用由你单位负责落实。
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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